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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权利义务
二、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三同时”制度的规定
三、规定了关于特种作业上岗要求
四、规定了劳动者在安全卫生中的权利和义务
五、规定了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处理制度 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方针与管理体制
(一)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 1、伤亡事故分类 1)按伤害程度分类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一个工作日以上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重伤:指损失工作日在105以上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不超过6000日死亡:其损失工作日为6000日 2)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轻伤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3-9人的事故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的以上(含10人)的事故 2、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报告依据,1989年国务院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 3、伤亡事故统计按1992年劳动部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实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和1993年发出的“关于印发《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问题解答》的通知”。(二)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 1、职业病报告办法按卫生部1988年修订颁发的《职业病报告办法》执行一切企事业单位都应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由他统一上报。 2、职业病处理按卫生部、劳动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1987年11月发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六、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部门,代表政府对企业的生产过程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监察,以政府的名义,运用国家权力对生产单位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和执行职业安全卫生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瘵和惩诫制度,执法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部门而不是其他的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
七、三同时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3条规定了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时,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