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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2693《乳制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和GB 23790《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两项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发布,并已实施。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法人资格(或其组成部分);
(2)取得相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文件(适用时);
(3)产品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
(4)生产经营的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5)按照GB 12693《乳制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建立和实施了GMP,产品生产工艺定型并持续稳定生产;
申请人应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1)认证申请书;
(2)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3)有关法规要求的行政许可证件复印件(适用时);
(4)生鲜乳日供应与企业日加工能力情况及最大收奶区域半径的说明(适用时);
(5)委托加工情况(适用时);
(6)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及GMP认证要求的相关文件;
(7)组织机构图、职责说明和技术人员清单;
(8)厂区位置图、平面图、加工车间平面图、产品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
(9)生产经营过程中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清单;
(10)产品执行标准目录。产品执行企业标准时,提供加盖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印章的产品标准文本;
(11)主要生产、加工设备清单和检验设备清单;
(12)近一年内质量监督、行业主管部门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或其他产品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13)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认证机构要求及提供资料真实性的自我声明;
(14)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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