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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产品认证是指认证机构按照《有机产品》国家标准GB/T 19630《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和《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对有机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进行评价的活动。在我国境内销售的有机产品均需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才能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各认证机构可以在批准范围内进行认证,有机产品认证机构最新情况可通过food.cnca.cn网站查询。
不是所有的农产品、食品都能申请有机认证。《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规定,申请有机认证的产品必须在《有机产品认证目录》中。
《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规定,申请认证的所有产品都必须进行检验检测,即使认证证书发放前无法采集样品的,应在证书有效期内进行检验检测。有机生产或加工中允许使用物质的残留量应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有机生产和加工中禁止使用的物质不得检出。
我国有机产品开发始于八十年代中后期,2002年3月8日有机产品认可委员会发布了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国家认可标志和有机产品的产品标识,国家有机产品认可制度正式启动。
不论是市场潜力、还是顾客需求,我国的有机产品市场的发展都具有巨大的潜力。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有机产品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由于人们对粮食、蔬菜、水果及其它食品中残留农药对人体健康影响的担忧程度日益增加,消费理念也在变革,一个从生产到餐桌的革命正悄然兴起,消费者对有机产品的潜在需求越来越大。
目前在国内市场上销售的有机产品有:茶叶、蜂蜜、蔬菜、粮食、奶粉等几十个品种。然而,目前我国有机产品生产实际上还远远不能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求,这就要求我们要抓住加入WTO的机遇,迎接挑战,充分发挥我们的优势,积极开拓和发展有机产品的国内市场,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有机产品做贡献。
黑龙江省的有机食品产业排在我国前列。2015年,我国有机作物生产区域分布,排在前5位的省份中,黑龙江位居第一,有机种植面积达到18.3万公顷。作为本届博览会的有机特色省,黑龙江突出“生态黑龙江,有机大厨房”的参展主题,精心组织72家企业、730多种有机食品精彩亮相。黑龙江有机产品已覆盖农林、畜牧、水产、饮品等多个类别。
获得有机产品认证,需要由有机产品生产或加工企业向具备资质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提出申请,按规定将申请认证的文件,包括有机生产加工基本情况、质量手册、操作规程和操作记录等提交给认证机构进行文件审核、评审合格后认证机构委派有机产品认证检查员进行生产基地(养殖场)或加工现场检查与审核、并形成检查报告,认证机构根据检查报告和相关的支持性审核文件作出认证决定、颁发认证证书等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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